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在实践上同向同行

提交时间:2020-01-20 2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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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内容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课程思政概念的提出,既有内在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和理论根基,同时也是高校课程体系发展以及完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必然要求。 因此,《经济法》课程思政教育与“思政课程”不仅在理论上应同向同行,在实践上也应同向同行。


首先,《经济法》课程思政教育应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在对学生进行知识教育的同时对其思想行为进行教育,促进其认知行为的产生、意志的培育、行动的形成。经济法以社会正义、实质正义为价值追求,在进行经济法基本原理和基本法律制度等知识教育时,将其中蕴含的追求正义兼顾效率、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等经济法理念与思政课的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等思想教育进行有机融合,既契合学科德育、课程德育实践的需求,又彰显课程改革的育人导向。


在这种有针对性的价值引领教育下,从而促进大学生形成坚定意志与科学动机,并最终付诸行动。


《经济法》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思政课程的教学内容虽各有不同,但其培育人才、塑造人格、健全心智的目标是相同的。而对大学生思想言行和成长影响最大的因素是授课教师。因此,《经济法》授课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专业课程思政”的意识,把它提升到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制度层面来认识。例如,分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时,通过举实例引导学生理解:市场分配不公需依据经济法通过社会分配去校正,从而保障社会弱者的人权,保障其能够有人格尊严地生存发展。经济法相当于社会的安全阀和保护伞,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这样学生自然而然树立起学好经济法和用好经济法的信念。


最后,《经济法》教学中的课程思政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课堂教学与专业课程教学是立德育人的重要手段,应围绕学生、关照和服务学生,推动大学生发挥主体性作用。因此,《经济法》教学应突出“课程思政”,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和谐个性,强化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实践中,相关调查显示,学生反映思想政治教育最普遍的问题是“理论与现实脱节”。 而《经济法》学科是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因此,应充分发挥《经济法》课程与课堂教学的第一优势,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群体心理特性和思想行为变化规律,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遇到的经济法律实践问题,激励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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